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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校师生春季心理筛查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4-03-04    浏览:次    来源:学生处    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“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”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,同时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校春季返校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健康状态,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心理健康筛查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教职工心理筛查

(一)测评时:3月4日-3月10日

()测评对象:全体教职工

(三)测评方式:线上填写自评量表。使用手机QQ或微信扫码(见下图)登录“心理健康测评系统”,账号和密码均为:“1+教职工账号”(如:教工号为:20160101,账号和密码均为:120160101)


    图片1.png

(四)测评问卷:《焦虑自评量表》《抑郁自评量表》《亚健康状态自评量表》

二、学生心理筛查

(一)测评时间:3月4日-3月10日

(二)测评人员:全体学生均需参加本次筛查,并在规定时间认真完成量表。

()测评方式:线上,学生通过“钉钉”进入学工平台,点击问卷调查(填写方式与“每月心情温度计排查”相同)进行填写。

(四)测量问卷:《PHQ-9抑郁筛查量表》

注意事项

请全校师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问卷,填写结果仅作为师生了解自我的依据,心理咨询中心将对测评结果严格保密。学生心理排查结束后,请二级学院需要心理中心介入的特殊情况,在3月15日下午17:00前填写纸质版《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心理筛查结果反馈表》(见附件1)提交到一公寓1112办公室,电子版发给心理干事胡靖,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:023-81886125。

附件1 春季心理筛查结果反馈表.docx

重庆化工职业学院

2024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