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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1-10-11    浏览:次    来源:学生工作部(处)    

各院系:

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进取的积极性,根据学校关于学生评优评先的有关规定,现将2020-2021学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和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校内奖学金评比制度》,如有成绩要求的,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。

二、评审办法和程序

1.各院系统一按照学生手册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操行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》、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的要求进行评优评先工作。 

2.评选程序:符合条件的班级、学生个人申请→院系审核→按要求公示→上报学生处审核(公示)→学生处上报学校审批确定。

三、具体工作安排

1.各院系组织有关班级于2021年10月11日-10月25日对2020-2021学年度“优秀班级”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按照比例进行评定,组织学生规范填写评优表格。

2.各院系10月25日前上报推荐材料包括:

以院系为单位上报“优秀班级”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的汇总名单及学生具体信息申报表(含公示照片),用word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刘老师邮箱:54923535@qq.com,同时将纸质版交学生处综合楼110办公室。

3.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奖学金:学校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自强奖学

金制,凡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学金,按学生奖学金标准的 50%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奖学金。

4.表格内容均打印,其中本人自我鉴定应如实总结填写,填写内容为上学年度学习、思想、工作及所获得的荣誉等情况,不得记流水账,签名处由本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。(表格详见附件1-4)

 

学工部

2021年10月11日

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表格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