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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取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3-09-05    浏览:次    来源:学生处    

各位同学:

为确保2023-2024学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(以下简称助学贷款)工作顺利进行,现针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《受理证明》收取工作,主要工作内容如下:

一、收取对象

我校办理了2023-2024学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。

二、收取时间

 2023年9月4日-9月15日

三、收取方式

(一)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(线上收取)

1、在校在读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,通过钉钉登录学工平台进行填报。

2、2023级新生,待能进入学工平台后,再进行填报。

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
(1)登录钉钉,进入首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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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登录成功,点击学工平台,找到助学贷款反馈,点击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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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进入助学贷款界面后,认真阅读助学贷款反馈须知,按照须知提示和本人的贷款受理证明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,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,点击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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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: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(https://sls.cdb.com.cn/)下载受理证明(见图一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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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非国家开发银行(其他银行)贷款学生(线下收取)

1、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(如四川农村商业银行、中国银行等)的学生不用填写学工平台。

2、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同学,请将需要盖章返还银行的材料(图二示例,仅作参考)填写完毕后,于9月15日内提交辅导员处。

3、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学生,请联系辅导员,向学校资助中心提供入学验证码。

4、如需缴费,学校账户信息如下:

学校开户行名称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桃花新城支行(如选项只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选这个即可)

学校户名:重庆化工职业学院

学校账号:500011200410525063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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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,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信息,如因学生本人提交信息、金额有误或未提交,导致学校无法按时录入贷款回执信息的,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。

(二)提交的信息必须是2023-2024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请各位同学务必核对所填报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,避免提交错误信息。

(三)如学生产生学籍异动或自愿放弃贷款,请学生及时联系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“取消”,并请辅导员告知学校资助中心。

(四)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填写时,请注意。

第一,请学生仔细阅读助学贷款反馈须知;

第二,贷款金额只需要填写学生本人本学年需向学校缴纳的费用。

第三,请学生按照下载的受理证明,填写本人2023-2024学年贷款回执校验码;

第四,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选择新增,其他情况选择续贷;

第五,在贷款材料栏,上传受理证明截图或清晰的受理证明照片;

最后,保存提交。

(五)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。

(六)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、网络诈骗高发期,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、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,给学生发短信、打电话、加微信或QQ好友,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。请同学们一定要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,避免上当。

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,请关注“重化职院学生工作部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我校资助热线:023-81886013,联系人:晏老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学工部

2023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