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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、 先进个人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3-10-07    浏览:次    来源:学生处    

各院系:

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进取的积极性,根据学校关于学生评优评先的有关规定,现将2022-2023学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和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校内奖学金评比制度》,如有成绩要求的,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。

二、评审办法和程序

1.各院系按照学生手册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操行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》、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的要求进行评优评先工作。

2.评选程序:符合条件的班级、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按要求公示(3-5天)上报学生处审核(公示)学生处上报学校审批确定。

三、具体工作安排

1.各院系组织有关班级于2023107-1025日对2022-2023学年度优秀班级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按照比例进行评定,组织学生规范填写评优表格。

2.各院系1025日前上报推荐材料包括:

以院系为单位上报优秀班级、先进个人、校内奖学金的汇总名单及学生具体信息申报表(含公示照片),用word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刘老师邮箱:54923535@qq.com,同时将纸质版交学生处综合楼110办公室。

3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奖学金:学校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奖学金制,凡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学金,按学生奖学金标准的50%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奖学金。

4.表格内容均打印,其中本人自我鉴定应如实总结填写,填写内容为上学年度学习、思想、工作及所获得的荣誉等情况,不记流水账,签名处由本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。

附件2-5.docx

重庆化工职业学院

20231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