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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同学:
根据国家及市教委相关规定,通过各班推报,院系评审,学生资助中心审核,学生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研究,对本学期因休、退学等情况停发的国家助学金进行补评。现将补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向全体师生予以公示,请学院全体师生予以监督,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学生处(综合楼110办公室)晏老师联系反映,联系电话:81886013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
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补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.xlsx
学生处